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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茂名市国资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时间: 2022-06-16 09:53:48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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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部门名称:茂名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章)

  预算单位数量:1

  填报人:丁敏

  联系电话:18127358898

  填报日期:2022.6.14

  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茂财绩〔2022〕2号)要求,我单位及时布置自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认真开展自评自查工作,经查阅、核实有关账务及项目等执行情况,填写自评表格,形成本评价报告。现将2021年市国资委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茂名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级)是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市政府工作部门,履行出资人职责,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等。进一步深化改革,做好“四个提高”:着力抓好国资监督管理体制和机制改革,提高国有经济影响力;深入推进国企改革重组,提高企业运营效率;全面加强内部建设,提高服务保障能力;坚持问题和风险导向,提高企业风险防范能力。

  (二)设置机构及人员情况

  内设5个机构:办公室、规划发展与改革科、资产管理科、考核统评科、党建工作科。

  (二)年度总体工作和重点工作任务

  1.国有企业改革稳步推进。

  (1)推进国企深化改革。一是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为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深化国企改革的决策部署,我委结合国企实际,于6月印发实施《茂名市国企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并做好国企改革重点量化指标采集工作,务求精准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地。二是开展国企公司制改革。截至8月26日,我市纳入省统计范围的19户企业已全部完成公司制改革工作,市建筑集团及其下属3家公司改制工作方案已经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同意,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三是推进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6月30日,市水务局与市丰泽水务有限公司签订《茂名市城区供水特许经营协议》、市水投集团与广东粤海粤西供水有限公司签订《茂名市丰泽水务有限公司增资及合资经营合同》,市水投集团将合作范围内资产划转至合作平台公司后,10月27日茂名粤海水务有限公司正式挂牌成立。另外,8月23日市城投集团与省建工集团成立的合资公司广东建工茂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正式成立。四是协调开展市第一水质净化厂转企改革工作和组织市政府驻广州办事处、市国资经营公司等单位开展市属国有困难企业遗漏职工补办安置事项。

  (2)推进民生项目建设。在民生改善方面,市交投集团持续推进停车场、停车泊位功能提升,先后完成了河西市场停车场、露天矿生态停车场、官渡公园停车场等3个新停车场的智能化改造工作,目前,完成升级改造的停车场已有10个,为市民出行提供了便利;市城投集团建成站南、钟鼓、铁路文化等3个公园及公园内配建生态停车场,持续提升市民生活品质。市市场物业管理全面开展环境整治、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等爱国卫生运动,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打造良好环境基础,助力巩卫建设。在重大项目建设方面,市交投集团基本完成茂名综合客运枢纽二期、市民大道二期、市民大道三期、茂东快线、潘州大道、茂名港大道南段、西城西路、海洋大道(东段)等建设工作。市城投集团完成茂南大道改扩建、大园四路、大园五路、保利东湾东侧街坊路等道路建设和河西矿西河截污箱涵、官山小区小河沟等5个污水治理项目。市水投集团承建的河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已建成,第一污水处理厂扩容项目有序推进。茂名港集团承建的粤西LNG项目造陆工程和10万吨级成品油码头及配套设施项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水东湾新城集团承建的南海旅游岛、水东湾大桥、歌美海二期、城区道路等项目相继建成或部分正在建设中。

  (3)推进重大项目融资。2012年以来,各企业集团累计融资总额282.08亿元,截至2021年12月,全年新增融资19.425亿元,融资余额109.65亿元,计划偿还金额65.17亿元,实际偿还金额61.87亿元,为加速我市港口、码头、公路、铁路、桥梁等基础设施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4)完成划转范围企业公司章程修订及股权划转工作。根据广东省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有关内容,协调对接省粤财控股公司,指导划转企业市国资公司、市交投集团、茂名港集团、水东湾新城完成了公司章程修订及股权划转工作。

  2.国资监管效能显著提升。

  (1)加强国有资产与财务监督管理。加强完善全市(含县、市区)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及财务快报。配合做好公共审计监督工作及指导企业做好内部审计工作等。落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收入2160万元,比上年实际收入2119万元增长1.93%。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2280万元,比2020年预算收入增长5.56%。截至6月底,收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82万元。

  (2)加强国资重点专项管理。一是强化企业工资总额控制和薪酬管理。按照《茂名市市属企业工资管理实施办法》,已初步完成对市属企业2020年度工资总额清算工作,并对市属企业2021年工资总额预算下达工作形成了初步共识。二是深化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评和薪酬改革。对一级监管企业(包括委托监管企业)开展企业负责人2020年度经营业绩考评,按照上级有关批复对企业负责人薪酬结果进行清算。

  3.切实加强国企党的建设。

  一是强化政治建设。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继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落实基层党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在一级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全部写入公司章程的基础上,大力推动二、三级企业章程修订工作。注重发挥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和政治核心作用,坚持企业党组织前置研究企业重大事项。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发挥企业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坚持“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企业党组织班子成员与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实行双向交叉任职。建立了企业董事会暂行规程、职工董事管理办法、企业监事会暂行规程等管理制度;二是强化示范引领。结合贯彻落实新一轮基层党建三年行动计划和国企党建重点任务,围绕“创特色、树品牌、强引领”,在市属企业中确定茂名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机关党支部等20个叫得响、过得硬的示范党组织进行重点培育,示范推动国资系统各级党组织按“一企一策”、“一企一品”的要求开展特色党建品牌建设,推动市属企业党的建设全面提质增效见成果;三是强化基层治理。坚持党建服务生产经营不偏离,持续实施“党建+”项目,落实基层组织换届选举,并完成了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工作。深化直接联系服务群众机制,已完成系统所属党组织和1000多名在职党员“双报到”工作,认真开展党员“一对一”“一对多”联系群众活动;四是强化基础保障。落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经费预算和党费留存,为国有企业的党建工作提供了经济支撑和制度保证,全部实现了党务干部与经营管理干部同职级同待遇,提高了基层党务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五是推进国资国企文化建设。6月,成功举办国资系统庆祝建党100周年暨国资国企文化周活动,进一步丰富党员干部职工的文化生活。六是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开展。自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市国资系统共计开展“送学”活动112场次,1062名党员参与活动,国企党员与挂钩对象联系1613人次,收集有效意见61条,直接解决群众热难点问题443个,推进民生实事项目95项。七是力抓乡村振兴工作。成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小组,配合牵头单位(企业)全面开展乡村振兴战略各项工作,经统计,2020年以来市国资委系统已有22家国企完成企帮村,超额完成3家。

  4.严抓不懈反腐倡廉建设。

  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召开了2021年市国资委系统安全工作会议,以及主题教育警示教育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部署。组织各直属党组织开展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组织观看了警示教育片。领导干部为党员干部上廉政党课20余次,2020年至今共开展提醒谈话203人次,诫勉谈话2人次,对新任职干部开展任前谈话23人次。组织各直属党组织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三公经费”开支行为、办公用房清理等专项监督检查。2021年上半年受理国企信访件14件,核查处理问题线索10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人,组织处理2人。

  在监管企业安全生产方面,坚持落实市国资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领导带队督导检查工作机制,2021年市国资系统监管单位无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除交通运输企业外,其他企业安全事故为零。在信访接待维稳方面,健全领导接访包案责任制,切实做好职工群众接访工作,尽心尽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一年来共受理信访案件 6件(其中来信来访件1件,上级信访部门交办件5件),已办结6件;共受理12345平台投诉件13件,已办结13件。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市国资委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坚持党的领导,抓改革深化、促发展创新、惠民生有为,壮大国有经济,强化国资监管,奋力开创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四)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1.2021年度部门总体收入情况。

  本年度总收入3,587.71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年初结转144.09万元。

  2.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合计626.20万元,其中:工资和福利支出503.6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4.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8.07万元。

  项目支出合计3,093.96万元,其中:派驻机构纪检组办案检查工作0.82万元,2020年城市基层党建示范点创建10万元,市建筑安装总公司退休管理工作3.33万元,粮库过户费2,460.71万元,国资监管143.68万元,茂石化退休教师职教幼教329.41万元,审计工作46.00万元,国企老旧小区改造100万元。

  3.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8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0万元,公务接待费0.32万元。

  二、绩效自评情况

  (一)自评结论

  按照《市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评分表》的评价指标,我委进行了认真的自评分析,经研究,我委2021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100分。具体得分如下:

  自评材料报送情况10分。

  预算编制情况10分。

  预算执行情况59分。

  资金使用绩效21分。其中:加分项为统计工作受到省国资委表彰2次。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

  1.工作绩效。

  (1)积极推进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成功推动市水投集团与广东粤海粤西供水有限公司合作,于10月27日茂名粤海水务有限公司正式挂牌成立。市城投集团于8月23日与省建工集团成立的合资公司广东建工茂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正式成立。

  (2)加强民生项目建设。先后完成了河西市场停车场、露天矿生态停车场、官渡公园停车场等3个新停车场的智能化改造。同时完成升级改造了10个停车场,为市民出行提供了便利。建成站南、钟鼓、铁路文化等3个公园及公园内配建生态停车场,持续提升市民生活品质。

  (3)推动重大项目建设。基本完成茂名综合客运枢纽二期、市民大道二期、市民大道三期、茂东快线、潘州大道、茂名港大道南段、西城西路、海洋大道(东段)等建设工作。完成茂南大道改扩建、大园四路、大园五路、保利东湾东侧街坊路等道路建设和河西矿西河截污箱涵、官山小区小河沟等5个污水治理项目。河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已建成,第一污水处理厂扩容项目有序推进。

  (4)完善国资监管体系。强化企业工资总额控制和薪酬管理,深化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评和薪酬改革,形成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5)加强国企党的建设。市国资系统共计开展“送学”活动112场次,1062名党员参与活动,国企党员与挂钩对象联系1613人次,收集有效意见61条,直接解决群众热难点问题443个,推进民生实事项目95项。

  (6)严抓不懈反腐倡廉建设。领导干部为党员干部上廉政党课20余次,2020年至今共开展提醒谈话203人次,诫勉谈话2人次,对新任职干部开展任前谈话23人次。

  2.资金使用绩效。

  项目支出合计3,093.96万元,市建筑安装总公司退休管理工作3.33万元,粮库过户费2,460.71万元,国资监管143.68万元,茂石化退休教师职教幼教329.41万元,审计工作46.00万元,国企老旧小区改造100万元。

  派驻机构纪检组办案检查工作经费财政拨款收入8.00万元,支出0.82万元,支出进度为10.25%。纪检组的工作性质和特点,没有大额开支,由于疫情关系,也暂无法组织外出办案。

  2020年城市基层党建示范点创建财政拨款收入10万元,支出10万元,支出进度为100%。

  市建筑安装总公司退休管理工作财政拨款收入3.33万元,支出3.33万元,支出进度为100%。

  粮库过户费财政拨款收入2,460.71万元,支出2,460.71万元,支出进度为100%。

  国资监管财政拨款收入143.68万元,其中43.68万元为上年结转,支出143.68万元,支出进度为100%。

  茂石化退休教师职教幼教财政拨款收入329.41万元,支出329.41万元,支出进度为100%。

  审计工作财政拨款收入46.00万元,支出46.00万元,支出进度为100%。

  国企老旧小区改造财政拨款收入100万元,支出100万元,支出进度为100%。

  (三)部门整体支出使用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

  1.存在问题。

  存在部分项目资金支出较慢问题。

  2.改进意见。

  (1)科学规划工作目标,提高项目预算执行率。结合年初预算对年度工作目标进行科学规划和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各阶段具体实施进度,细化工作节点、优化管理制度。

  (2)进一步加强组织管理。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等制度。加强物资领用管理,规范物资领用程序,节约开支,杜绝浪费现象;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做到账目、卡、实物相符,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防止资产流失。

  (3)加强资金管理规范。加强经费使用管理和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加强财务监管,严格按照资金文件内容区分预算资金使用范围,切实按项目预算批复(或文件)内容使用项目资金,杜绝超范围列支。

  (4)树立绩效理念,加强主体责任。牢固树立绩效理念,逐步树立起“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自我约束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提高开展绩效管理工作的积极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其他自评情况

  无其他自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