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1998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实施以来,我市参与无偿献血人数已达28.5万人次,为全市医疗临床提供了57吨优质安全的血液,挽救了成千上万伤病者的生命。与此同时,参加无偿献血者及亲属也减轻了输血治疗的昂贵费用。
据市献血办统计,至2009年12月止,全市已有2356人次享受兑现了无偿献血优惠政策。其中本人献血、本人用血的有516人次,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配偶)用血的有1840人次,报销金额累计近400万元,仅2009年就达91万元。市区有位患血友病的谢某(父亲献血,儿子享受优惠政策),从2001年开始享受兑现输血治疗的优惠政策,9年来享受兑现报销血费金额已超过12万元,目前仍在继续输血治疗中。
钟玉银
|